学业进步标准

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标准,以维持财政援助资格

所有获得CMU的学生, 联邦, 或国家财政援助必须取得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以完成学位. 有两个组成部分用于衡量学业进展:累积平均绩点(GPA)和完成速度. 必须满足这两个组成部分的最低标准,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 学术进展是在每学期结束时进行审查-秋季,春季和夏季.

以下是达到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的最低要求:

  • 累积GPA:累积GPA是根据CMU一般学术规定中概述的程序计算的.
    本科
    尝试学时 最低累积绩点
    1 to 29 1.80
    30 to 59 1.90
    60 to 89 2.00
    90+ 2.00
    研究生/专业水平
    尝试学时 最低累积绩点
    1+ 3.00
  • 完成进度:学生必须完成至少67%的课程. 从CMU获得经济资助的学生需要提交以前所有机构的正式成绩单. 任何转到CMU的学时都将包含在尝试和获得的学时数中. 未完成和退课包括在已完成的课程中. 审计和补救课程不包括在内. 包括重复的课程.

学业进展不理想. 未达到最低可接受标准的学生将通过电子邮件收到为期一个学期的经济援助警告. 该学生将被视为经济援助警告. 所有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的最低要求必须在警告期结束时满足,以保持经济援助资格. 在经济援助警告期间,学生仍然可以获得经济援助. 如果学生将他或她的学业进步至少提高到最低标准, 警告将会过期.

收到经济援助警告的学生, 在警告期内,学业进展达不到最低要求者将被联邦开除, 状态, 机构援助终止, 包括学生贷款和勤工俭学. 该学生将被视为暂停获得经济援助. 学生将在其永久居住地通过电子邮件和一等邮件收到暂停资助通知.

被暂停经济援助资格的学生可以对决定提出上诉并申请恢复经济援助. 上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财政援助办公室提出,由招生管理委员会审查. 上诉应记录导致学业进展失败的情况, 以及一项改进进度的计划,以便在下一次审查期间达到令人满意的学术进展的最低标准. 任何提出上诉并获得批准的学生都将被视为经济援助试用期. 获得经济援助试用期的学生仍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 被批准的申诉可能会有额外的规定,由招生管理委员会概述.

暂停接受经济援助的学生也可以通过将其学业进展恢复到符合满意学业进展的最低要求来重新获得资格.

最高经济资助资格. 学生必须在不超过学位课程公布长度150%的时间内完成学位课程,才能获得联邦财政援助. 所有的尝试, 撤销, 或转学分,适用于学生的学位课程计算在最长时间限制. 例如, 攻读运动训练理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完成120个学分才能满足学位课程的要求. 学生可以尝试最多180个学分, 在此之后,学生将不再有资格获得联邦财政援助.

完成学位课程公布学时的学生将获得通知. 每次审查学业进度时,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学生,直到学生达到150%, 届时该学生将不再有资格获得联邦财政援助.